我公司已于2026年4月委托德州鑫蓬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协助我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时间于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开展,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果虎
企业所在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镇尚德八路 3998 号
二、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DA001样片处理、酸腐蚀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氟化物,铬酸雾,氮氧化物,排气筒高度28.1m。
②DA002样片处理、碱腐蚀、清洗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氨(氨气),排气筒高度25.3m。
③DA003酸腐蚀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气筒高度22.6m。
④DA011大单晶单晶拉制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排气筒高度23m。
⑤DA012轻掺产品单晶拉制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排气筒高度23m。
⑥DA013重掺产品单晶拉制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排气筒高度23m。
⑦DA014去膜清洗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为氯化氢,氟化物,排气筒高度22.6m。
⑧DA015锅炉烟气排气筒污染物种类为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气筒高度23m。
⑨DA016锅炉烟气排气筒污染物种类为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气筒高度30m。
氟化物、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标准要求,重掺产品单晶拉制废、轻掺产品单晶拉制废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执行《气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要求,氨(氨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VOCs、异丙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浓度要求。
2、废水
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德州北源水务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经德州北源水务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减河。
3、固废
废酸、废粘胶、含砷污泥、含铬污泥、废润滑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旧硒鼓墨盒、废包装物、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法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废碱用于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剂,为自行利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单晶头尾料、木排纸箱包装物、废石英石墨、含硅污泥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
根据公司近期例行监测数据,正常运行时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5、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4年2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1471-2024-006-L,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6、其他
企业于2021年2月27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400MA3MC04974001Q,期间经过多次变更和重新申请,最近1次变更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月报、季报、年报执行报告。
三、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9日
四、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镇尚德八路 3998 号
联系人:郝晓明 电话号码:18332537537
咨询单位:德州鑫蓬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